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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26 2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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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以及其他一切生物都是各自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

《自私的基因》出版于年,距今已经45年了。

本书的作者是理查德·道金斯,他是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这是他的第一部作品,凭借此书他一战成名。

此书刚出版时因其颠覆性的认知,而备受指责,被认为是极端激进的作品。但时至今日,却成了二十世纪最经典的科普著作之一。

有人读完这本书之后,觉得她的生命变得空虚而毫无意义。

还有读完这本书之后,认为生命和宇宙都没有了存在的价值,因此得了抑郁症。

当你看完这本书之后,会明白什么是“事实比想象更离奇”,什么是“胜过幻想的科学”。

下面分三部分来介绍一下这本书,第一部分讲一下什么是生存机器,第二部分是基因的自私性,第三部分是觅母——人类对基因暴*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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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存机器?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生存机器,它包括一切动物、植物、细菌和病*,所有靠基因进行繁殖的生命个体。而生存机器的本质是用来储存基因的。

在生命诞生之初,生存机器最初的作用也仅仅是当做保护壁,用来保护基因不受其它化学分子的攻击。

生存机器就如同飘在太空中的宇宙飞船和宇航服,基因就是飞船中的宇航员。

生存机器需要在复杂的环境中,对基因进行保护,对环境的变化和刺激随时做出预测。而每一次的预测都是一种*博行为,要想取得积极的成果,基因只能对生存机器预先编程,让生存机器能够自动应对外界环境变化。

生存机器面对各种环境刺激进化出神经系统,在神经系统中又进化出大脑,随着大脑的日趋发达,它的决策能力越来越强,而且产生了学习和思考的能力。进而生存机器通过大脑支配各种行为活动。但本质上基因仍是策略的制定者,大脑是指令的发布者。

这里有一个问题,基因是怎么通过外界刺激对大脑进行编程的?其实是很简单,诸如口中的甜味、亢进的情欲、适中的温度、微笑的小孩等会对生存机器有利;各种痛苦、恶心、饥饿、哭叫的小孩等会对生存机器有害。在生命的进化中,这些刺激被写入到基因编码中,遗传给后代,当同样的事情再次出现时,大脑会发布指令,指挥生存机器做出本能反应。

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这种预判的模拟演化,最终导致了主观意识的产生。意识的产生是大脑对客观世界的模拟,达到完美无缺的程度,以致把它自己的模型也包括在内。

而作为生存机器最关心的问题,始终都是个体的生存和繁殖,基因为了自己能够延续下去,也会把生存和繁殖放在首位。生存和繁殖的本能在生物个体上的表现,就是进食和交配,如果它做不到这两点,那么它就失去了作为生存机器的意义。

因此各种动物总是竭尽全力去寻找并捕获猎物,设法避免自己被抓住或吃掉;避免得病或遭受意外;在不利的天气条件下保护自己;寻找异性伴侣并说服它们同意交配;为了性伴侣而同同性竞争者大打出手。生物个体按照基因制定的策略,不断完善这些行为,同时把这些行为通过基因编码遗传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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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基因是自私的?它有哪些具体的表现。

在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先明确一个概念。在本书中我们谈到“自私”的时候,要摒弃这个词在人类群体中形成的道德观。在基因层面,人类的主观意识并不存在,所以也不能把人类的是非道德观作为基因评判的标准。

本书被批评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因为把基因拟人化了,而且还用了一个负面的消极的词。其实本书中,相当多的内容讲的是生物的合作和利他性。如果这本书叫做《合作的基因》或者《不朽的基因》,就不会产生这么大的争议。

回归正题,对于一个生存机器来说,另一个生存机器就是它环境的一部分。就如同一块岩石,一条河流,一块面包一样,环境可以是生存机器的麻烦,也可以被生存机器利用。

因此,不同物种的生存机器之间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关系,它们可以是父母兄弟姐妹,可以是猎食者和猎物,也可以是寄生虫和宿主。

虽然,在不同物种之间存在着各种利害关系,但是同一物种之间的彼此影响会更大,因为一半成员是自己的潜在配偶,可以同自己繁殖下一代,而另一半则是自己寻找配偶的潜在对手。同时它们之间又是食物和生存环境的直接竞争者。

因此为了生存和繁殖在生物个体中进化出了各种自私的行为,被铭刻在了基因中。

比如:黑头鸥在邻居外出觅食时,吃掉邻居刚出生的雏鸟。有些动物,为了更好地照料身体强健的幼崽,个子矮小发育不良的幼崽,会被母亲当做食物吃掉。布谷鸟会把自己的卵产在别的鸟卵中间,但是它的孵化期较短,一出壳便把其他的卵都挤到巢外,摔到地上。指蜜鸟和布谷鸟一样,会在其他鸟类的巢里生蛋。但初生的指蜜鸟有一副尖锐的钩喙,出壳时就会把所有的兄弟姐妹都活生生地啄死。

这些受基因控制的行为,在人类看来无疑是自私的,但是正是这种自私的基因,反而使生存机器在自然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而在两性的繁殖关系中,父母在子女身上各有的50%的遗传基因,相互合作共同抚养孩子对双方都有好处。但是性配偶之间,更多时候却是一种相互利用和不信任关系。而这种不信任也是写在基因中的。

在生物个体中,雄性个体的性细胞比雌性要小得多,这种差别在所有的动植物中概莫能外。而在爬行类动物以及鸟类中尤为显著,雌性的一个卵细胞,足以让幼儿成长发育数周。而雄性的精子只能提供一半的基因片段。因此,在受孕后,做父亲的比做母亲的对子代的投资要少的多,而每个受孕的母体都为新胎儿提供足够的食物。

其实,在原始的有生物机体中,并不存在雄性和雌性,任何个体都能相互交配。所有的性细胞都一样,称为同形配子。两个由减数分裂所产生的同形配子,融合在一起便能产生新的生命个体。两个同形配子为新的生命个体提供,数目相等的基因,贡献数量同等的食物。

但随着进化,同形配子中,有一些配子会比其他的略大一点。略大的同形配子,就能为胎儿提供更多的食物。而那些小的配子却更加机动灵活,能够积极主动地去寻找大的配子融合,个体小的配子同大配子融合后,就会从中获得好处。这些大的配子逐渐演化成了卵子,小的配子演化成了精子。

因为卵子个体大需要的营养成分就更多,因此数量就要少的少。而精子不含有任何的营养成分,所以数量就多的多。因此,每一雌性个体能够生育的幼儿数量就有了限制,但雄性个体可以繁殖幼儿的数量实质上是无限的。

如果1个雄性个体所产生的精子足以满足个雌性个体的需要,那么,在动物种群中雌雄两性个体的比例应该是∶1,因为,雌性个体对物种来说价值更大,而雄性只是基因片段的提供者。所以理论上,雄性个体的数量应该越来越少。

但是实际,雄性和雌性的比例是一样的。生育同等数量的儿女,是一种进化上的稳定策略,凡偏离这一策略的基因就要遭受损失。如果在进化中雄性个体的数量在逐渐减少,一旦到了一个临界点,那个雄性个体将不复存在。如果这样就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繁殖从此中断。第二,出现孤雌繁殖,虽然孤雌繁殖也会延续生命的进化,但是进化的效率会大大降低,因为上一代和下一代的基因完全一致,而跟不上环境的变化被淘汰。

而作为自私的机器,配偶双方的分歧在于,谁将承担抚养这些子女的主要责任。每一个个体都希望存活的子女越多越好,他们在子女身上投资得越少越好,那么他们能够有时间去生育更多子女。

除了雌性的性细胞能够比雄性的卵细胞提供更多的营养物质外,在多数物种中,母亲对后代的付出也要比父亲多。因为母亲更能识别它们的后代,能确定自己的基因传给了谁。而父亲则有上当受骗的可能性。

对于被配偶抛弃的母亲,最好的策略是欺骗另一个雄性个体,使之收养她的幼儿,以为是他自己的。如果幼儿还是个尚未出生的胎儿,要做到这点并不困难。这样,幼儿体内有一半母亲的基因,而上当受骗养父,其实并没有自己的后代。

但是在自然选择中,那些雄性个体一旦同雌性结为配偶,就杀死任何潜在的继子或继女。这种现象叫做布鲁斯效应,比如:狮群中,新来的雄狮会在打败老雄狮后,杀死它所有的后代,让母狮尽快怀孕生产自己的后代。雄鼠会分泌一种化学物质,只要雌鼠跟先前配偶怀孕,一闻到这种化学物质,就能够自行流产。

在自然界中,因为雌性个体对抚养后代承担了更多的责任,付出更多。所以就导致了多数物种的雌性,在选择配偶方面有更多的主动权。

比如:在一项海象的研究中,88%的雌海象会选择4%的雄海象进行交配,因为这些雄海象更强壮,更能让雌海象产生有竞争优势的后代。因此就有大批雄性个体终生得不到机交配的机会。这种现象在自然界中是普遍存在的。

我们前面讲了,虽然多数物种都是由雌性抚育后代,但是在有些鱼类中,雄性个体在抚养幼儿方面,付出的劳动却比雌性个体要多。

这是因为有些鱼是不交尾的,它们只是把性细胞排到水里,受精在水里进行。雌性个体可以提前排卵,因为卵子体积较大,会集结成一团,一时不易散失。而雄性的精子太小,易于散失。雄性鱼必须等待到雌性鱼排卵后,才会在卵子上排放精子。这样,雌性鱼就有了几秒钟时间可以趁机溜走,把受精卵丢给雄性鱼照管。

在以上的案例中,我们看到基因使生物产生了各种各样的自私行为,但同时为了让生存机器更好地存活下去,基因也使生物产生了各种的利他行为。比如:父母对子女不遗余力地照顾而甘愿牺牲自我;工蜂和工蚁为了整个族群的发展而放弃繁殖能力;鬣狗一起捕猎,食物最先分给幼崽和雌鬣狗;帝企鹅挤在一起互相取暖;鱼群在书中一起游泳,前面的鱼为后面的鱼减少水的阻力。

这里我们重点说一下昆虫的利他行为。有些昆虫群落中,其所有成员都是一母所生,职虫很少或从不繁殖。生育者是有生殖力的雄虫和雌虫,抚养者是职虫,他们分工明确。

在这些个群体中,女王制造出来的生存机器并不是职虫的后代,但都是职虫的近亲。比如:膜翅目昆虫中,姐妹的基因相似度比母子更高,雌虫同姐妹的亲缘关系比母子父子更近。

这种特殊的亲缘关系,促使职虫把母亲当做一架为它生育姐妹的机器。为职虫生育姐妹,比自己直接生育子女,基因能更加迅速地复制拷贝。

3

人类凭什么能够对抗基因的暴*?觅母是什么?

既然所有的生物都是基因的生存机器,那我们人类有什么不同?如果仅仅是作为基因的生存机器,那我们人生的目的又何在?

基于这些问题作者提出了一个概念——觅母,觅母就是一种文化基因。曲调、概念、语言、服装、冶铁技术或建筑形式等都是觅母。

基因通过精子和卵子的结合,从一个个体转移到另一个个体。而觅母通过模仿,从一个大脑转移到另一个大脑。

例如:一个母亲会教会一个孩子说话;一个教师会把他看到一个观点,传授给他的学生;一个作家可以把他的观点写给读者看;一个手工艺者会把他的技艺传给徒弟。

虽然古人不能跟现代人直接对话,但是每代人都能父子交流,母子沟通,而语言作为觅母就是通过这种途径进化的。而且其速率比遗传进化快几个数量级。

虽然觅母是在基金的生存机器上进化出来的,觅母和基因通常也是相互支持、相互加强的,但有时它们又是矛盾的。一个觅母的成功,取决于人们花多少时间主动把它传播它。但有些时候人类为了繁殖本能反而会影响觅母的传播效率。

例如:神父还在小伙子要决定为什么事业献身的时候,就把独身主义的观念传给他,让他来传播关于神的信仰。而小伙子一旦结婚,婚后生活就会占据他太多精力和时间,从而削弱了他对教徒的影响。这时基因的遗传和觅母的遗传就会产生矛盾,为了觅母的传播,小伙子就会牺牲基因的繁殖。

我们作为人类,死后会有两种东西遗留给后代:基因和觅母。

我们作为基因的生存机器而存在,我们与生俱来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基因一代一代地传下去。但每过一代,传给后代的基因都要减少一半。这样下去,基因所占的比例会越来越小,直到无足轻重的地步。我们的基因可能是不朽的,但体现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的基因集合体却迟早要消亡。

虽然,我们不能指望生殖能人类带来永恒性。但如果你能为世界文明作出贡献,比如:你发现了一个定律、作了一首曲子、有了一个发明、写了一首诗,所有这些却都能完整地流传下去。即使你的基因在共有的人类基因库里全部分解了,能够证明你存在的觅母却永世长存,永不湮灭。

就如同苏格拉底在今天的世界上,可能还有一两个活着的基因,也可能早就没有了,但谁对此会感兴趣呢?只要他的觅母复合体仍盛行于世,他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就会历久而弥坚。

因此,人类是作为基因的生存机器而被建造的,却又是作为觅母的生存机器而被培养的。我们或许不具备反抗基因的力量,因为觅母的存在,我们却拥有反抗基因暴*的意识。

然而,我们还需要再反思一下,“赞美人类反抗基因暴*”的这个行为,是不是基因为了自己的繁殖,又利用人类意识编织的一个巧妙谎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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