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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5/15 2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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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利安·巴恩斯我向来活在书中,为书而活,以书为旨,与书相伴;近些年来,我着实幸运,能够以书为生。透过书,我才头一回察觉自身所处之外别有天地,头一回设想成为他人会是何景况,头一回体验作者声音进入读者脑海时形成的亲密纽带。我的幸运之处也许就在于生命头十年间,没有电视与书争宠;而当前者最终落户家中之时,又在父母的严格控制之下。他们都为人师表,对书和书中一切的尊重毋庸置疑。我们不去教堂,却常去图书馆。我的外祖父母也是教师。外祖父曾邮购一套狄更斯文集,还藏有一套约三十卷的红皮小开本《纳尔逊百科全书》。而我的父母藏书更精更博,年老还成了弗里欧书社会员。在成长过程中,我一直认为所有人家里都有藏书,这再正常不过。同样正常不过的是,书被人看重就在于使用价值:书可供人在学校里学习,可传播和确证信息,还可作为假期的消遣。父亲藏有《泰晤士报第四社论》合集,母亲可能喜欢一位叫南希·米特福德的作家。他们的书架上还摆放着父亲一九二一至一九二五年间在伊尔克斯顿郡学校获全科优秀奖或全科卓越奖得赠的皮装书奖品:《英国散文撷英》、哥德史密斯的《诗集》、卡里的《但丁》、利顿的《最后一位男爵》以及查尔斯·里德的《修院与炉边》。这些作品都没能激发我儿时的兴致。我头一回探索父母的书架(还有外祖父母和哥哥的书架)还是在性意识萌动之际。外祖父的书架上甚少旖旎风光,唯有约翰·马斯特斯《宝云尼车站》中一两处场景除外;父母藏有威廉·奥尔彭爵士的《艺术史》,书里配了多幅重要的黑白插图;而我哥哥有一本佩特罗尼乌斯的《萨蒂利孔》,这可是当时家中最受热捧的藏品。罗马人一定过着比我在米德尔塞克斯郡诺思伍德地区所见还放荡的生活。宴会、女奴、狂欢,如此种种。现在,我仍然好奇,不知哥哥那时是否留意到他的《萨蒂利孔》没过多久就有些书页快要脱落了。说起来实在荒唐,我那时认定他所有的古典作品中都有类似的色情内容。埋头闷啃赫西俄德好些日子后,我才断定实情并非如此。《萨蒂利孔》的封面与插画本地商业街上开着一家我们称之为“书店”的铺面。其实,这是一家小饰物店,兼卖文具,楼下带一间屋子,约莫一半用来放书。有些书相当体面,比如企鹅经典丛书、企鹅与潘小说书系。我那会儿有几分相信,世间所有图书都在这里。我想说,尽管我知道公共图书馆所藏迥异,学校所收之书也别有景象,但就大千书界而言,我却认定这里的小样本倒也能略状其貌。经过别的市郊或者城镇之时,我们偶尔会去探访一家“真正”的书店,但十有八九会发现那是史密斯集团的一家分店。只有在学校获奖(我曾在伦敦城市学校念书,那时学校位于黑衣修士桥边的维多利亚堤岸),才会有别种书源。获奖者有机会挑选书籍,不过通常须在父母监督之下。说起来,这又是一项缩窄而非拓宽书界的活动。你只能在南岸办公区一间陈列室(这地方有些许神秘,但其实仅用作藏书)的馆藏中挑选。后来我才发现,它竟然也属于史密斯集团。这儿的书有分量,有价值,是那种会推崇而兴许永不会阅读的类型。学校的奖励可以量化为一定数值,你选定一本达到那个数值的书后,它就会从你视野中消失,其后又在市长先生出席的颁奖当日再度出现,由一袭盛装的市长先生亲自授予你。这时,卷首衬页上会另贴一页,描述你的成就,而布封上则压印了烫金校徽。我不太记得在父母指导下都顺从地挑选了些什么。一九六三年,我获得莫蒂默英语奖,当时正值十七岁,肯定是独自一人去了那个气氛严肃的贮藏室,在那儿找到一本《尤利西斯》(不知是谁的疏忽?)。我如今还清晰地记得,市长先生伸出那只用手套包裹严实的手递给我这本臭名昭著的下流小说之时,流露出了何等不以为然的神色。到那时候,我开始不再认为书只有实用功能,比如,提供信息来源、教导、怡情或者撩拨。首先,随书而来的是一种占有的兴奋和意义。拥有一本书——自己挑选的一本书——就是对你自身的界定。而这种自我界定须有实体的保护。因此,我会用透明法布隆包书膜包裹我最爱的书(当时手头窘迫,肯定都是平装本)。不过,我会先把名字写在内封面边上,字体是用新近学到的斜体字,蓝墨水书写,红墨水加下划线。接下来,剪裁法布隆包书膜并套封好,这样也就能保护藏家签名了。这种包上封膜的书有些——比如大卫·马加沙克的企鹅版俄罗斯经典名著译本——还在我的书架上。

自我界定是一种魔力。后来,我又得以亲近另一种魔力:旧书、二手书、非全新书散发的魔力。我还记得邻居家玻璃书柜里有一列奥登初版诗集:这位先生几十年前就认识奥登,还跟他一起打过板球。这些事着实令我吃惊。我从未见过什么作家,也不认识什么结识作家的人。我可能曾经听过一两位作家录制的电台节目,也在约翰·弗里曼“面对面”访谈节目中见过一两位。不过,我家与文学圈最近的联系仅限于如下事实:父亲曾在诺丁汉大学攻读现代语言,教授是欧内斯特·韦斯利,而他的妻子与劳伦斯私奔了。好吧,再有就是母亲曾在伯明翰车站的月台上见过雷吉诺德·唐纳德·史密斯一次,他是奥利维亚·曼宁的丈夫。然而,眼前这人竟认识本国一位最著名的当世诗人,眼前竟是他所珍藏的这位诗人的作品!这些诗集甚至还保存着奥登笔下那些至今仍回荡世间的词句的初始情貌。我深刻地感受到这种魔力,也想分得一些。于是,从学生时代起,我就不仅使用书,也收藏书,还发现不是所有书店都归史密斯集团所有。

接下来的十年左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末——我成了不知疲倦的猎书人,驾驶着我那辆“莫里斯旅行者”去往英格兰的集镇和座堂城市装书,那些书买来的速度远远超过任何有望达到的阅读速度。那个时代,大多数有相当规模的城镇都至少有一家大型老牌旧书店,通常匿身于座堂或者教堂的阴影之下。我记得,通常可以将车停在这些旧书店外,想停多久都行。无一例外,这些书店全是独立经营——店主有时会挑一些新书搁在入口处——置身其间,我就自在起来。别的不说,气氛可是大不一样。在这里,书籍俨然备受珍视,构成了绵延文化的一部分。至此,我可能更青睐的是二手书而非新书了。在美国,二手书被贬称为“有旧主之书”,但正是这种所有权的延续成全了它们的魅力。一本书将其对世界的诠释施与一个又一个人,以至世世代代;不同的手拿起同一本书,从中汲取有时相同有时不同的智慧。旧书会显露自己的年纪:书有书斑,如同老人有老年斑。旧书闻起来也不错——即便是在散发出烟草味儿或者(偶尔)雪茄味儿的时候。很多旧书兴许还会吐出一些气味刺鼻、无长久价值的东西:旧时出版商的公告、有了年头的书签——书签上尽印些保险公司或者日光牌肥皂的广告。因此,我会驱车去索尔兹伯里、彼得斯菲尔德、艾尔斯伯里、绍斯波特、切尔滕纳姆、吉尔福德,一有机会就溜进货仓、上锁的库房或者储物室。身处满溢着精装气息或者对每件库存价值都不容分说的那些地方,我甚是局促。我偏好的是库存大致有序、可以讨价还价的店铺中那种充满民主味道的喧扰。那些日子,即使在出售新书的店里,也不存在现代中心统一管理体系强制执行的超高速库存周转制度。如今,一本新小说精装版的平均货架期——首先假定它能上架——是四个月。接下来,书会待在架上,直到被人买走或者被不情愿地划入特价行列,要不然就是挪进二手书区,兴许若干年都无人问津。那本你买不起或者不确定是否真想要的书往往在你第二年故地重游时还待在原处。此外,二手书店也能告诉顾客哪些是过气作家。查尔斯·兰布里奇·摩根、休·沃波尔、多恩福德·耶茨、利顿男爵、亨利·伍德夫人——他们的书就成堆码在那儿,静候风尚转向。不过,风尚难得转向。我买书时带有一种现在回想起来近似匮缺的渴求:好吧,藏书的痴狂确实是大家都熟知的症状。买书肯定花掉了我超过一半的收入。我买自己最尊崇作家的初版书:沃、格林、赫胥黎、德雷尔、贝杰曼。我买维多利亚时代诗人(比如丁尼生和布朗宁)的初版书,却从未读过,只是当时看起来着实便宜。我喜欢的书、我认为会喜欢的书、我希望会喜欢的书以及我一时不喜欢却觉得以后兴许会喜欢的书之间,分界线其实很少鲜明可辨。我收藏“帝企鹅丛书”(企鹅出版社—年间出版的艺术插图丛书,供爱好者收藏。——译注)“巴茨福德乡野丛书”(巴茨福德出版社年出版的一套艺术画册,文字结合黑白照片,介绍英伦乡间的建筑、风土、人情。——译注)以及柯林斯出版社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出版的“图说不列颠”系列。我买了拉鲁斯出版社的诗歌小册子和皮革装帧的法国百科全书,漫画书和维多利亚时代的纪念赠书,从康希尔街绵延到河岸街的过时词典和成捆杂志。我买到了沃的《独家新闻》在比利时的第一个法文译本《惊闻》。我甚至编排了一个名为“异作”的类目,用来为收购稀奇古怪的藏品开脱,比如罗伯特·贝登堡男爵的《猎猪》、庞巴迪·比利·威尔斯(英国重量级拳击手)的《体力》、奇罗(爱尔兰占星家,“奇罗”为其绰号——译注)的《奇罗手相指南》以及《伊索尔德教你轻松学会踢踏舞》。这些书都在我的书架上,只是绝少翻阅。我也买那些无论当时还是回想起来都毫无意义的书——比如安东尼·艾登爵士的三卷本回忆录(初版,带护封,之前的主人肯定从未读过)。这其中意义何在?“帝企鹅丛书”“巴茨福德乡野丛书”这种情况因我是“全收主义者”(用行话来说)而愈发糟糕。于是,比如说,仅仅因为欣赏自己看过的萧伯纳那区区几部剧作,我便最终买下了他好几英尺高的作品,甚至包括那些鲜有人知的有关素食主义的小册子。萧伯纳的作品广受欢迎,印量自然很大,我收下这批藏书自然也没花什么钱。那也就意味着,三十年后,当我不再那么热衷萧伯纳的说教和故作机智,决定全数清仓时,我的净收益竟然为负数。偶尔,会有令人激动的发现。在艾尔斯伯里韦瑟黑德父子书店的库房里,我找到了拜伦《唐璜》的头两章,一八一九年出版,未署名。这款蓝布装帧的珍贵初版花了我旧制十二先令六便士(相当于现制六十二个半便士)。我倒是想声称(以前偶尔也这么做)正因我熟稔研究拜伦的专业文献才有此发现。不过这样一来,就是对封二上面书商保留完整的铅笔笔记(“一八一九年七月第一章和第二章在伦敦出版,四开本,很薄,既没有作者署名,也没有出版商署名”)视而不见了。十二先令六便士的价格也不大可能是一时疏忽,更像是表明这本书待在书架上多年了。拜伦和一八一九年版《唐璜》不过,我也经常酿成大错。例如,我为何要从索尔兹伯里的比奇书店买下《本特里杂志》的《雾都孤儿》月连载版?说值得,是因为品相完美,有精美的整页插图、封面和广告。说不值得,是因为其中一期(不是第一期就是最后一期)遗失了——要不然我也买不起。说乐观,是因为我确信能在藏书生涯的某个时刻寻觅到那一期。不用说,我的心愿未偿,而多年来一瞅见书架,这桩蠢事就会让我心有惴惴。后来,有那么几次,我意识到书和藏书的世界并不完全如我所想。尽管熟知书籍作伪的著名案例,我始终认为收藏家皆诚实、坦率之辈(过去我也这么看待园丁)。有这么一天,我来到白金汉郡韦登区百合花书店,一家“仅接受预约”的书店;那其实是一座有三十五间维多利亚式房间的豪宅,里面塞满书,参观一遍几乎要花掉一整天时间。在初版区,我发现一本追寻多年的书:伊夫林·沃的《邪恶之躯》。没有护封(这很正常,沃的早期买家多会扔掉护封),却品相全新。价格嘛,低得惊人!然后我读到一张铅笔备注的小条,解释了价格为何如此之低。这张小条是里顿·斯特拉奇最后一位情人、布鲁斯伯里文化圈出版商罗格·森荷斯亲笔书写,附有他的签名。全文如下——我记得——“有人曾把这本二印版放在我的书架上,换走了我自己的初版。”我深深震惊了。显然,这不是一时起意。罪犯来到森荷斯家的时候,他肯定随身藏着这本二印版——我假定是他而非她——然后趁没人时成功调包。会是谁呢?换成我的话,也会经不住诱惑这么干?(是的,我随后就被——诱惑了,没错。)指不定哪天,也会有人这么对我和我的藏品?(据我看来应该不会。)《邪恶之躯》最近,我听到了这个故事的另一个版本,视角不同。一位读者给一位颇负盛名的在世作家寄去一本他的早年小说(首印不超过一千册),请求签名,并随信附上了返程邮资。过了一阵子,包裹抵达,装着那本小说,作者也签上了名——只不过他留下了珍贵的初版,寄回了一本二印版。那时,猎书就得不远千里、日积月累和屡屡受挫;副作用是当你找不到心仪那本的时候,很可能会漫无目的地采购一堆回来,以证明此行不虚。如今,这种购书方式已不可能,或者说没有意义。所有古旧、散漫、景致宜人的书店都没了。罗伊·哈雷·刘易斯在《给觅书者的二手及古旧书店指南》(年第2版)中谈到索尔兹伯里的比奇书店时这样说道:“很多书店的场址实在价格不菲,所以店主大可以将铺面卖掉,在家工作,这样倒能小赚一笔……尽管威尔特郡的房地产价格无法跟(比如说)伦敦相比,商业街拐角的绝佳位置对任何书店来说也是一笔巨大的开销。”比奇书店一九九九年关闭;韦瑟黑德父子书店(自家印制纸袋)一九九八年关闭;百合花书店——店里到处散落着展品,比如约翰·库伯·波厄斯的蜡模遗容和一面奇特的钟(其主人曾为雪莱溺亡的沉船安装过蒸汽机)——也不复存在。越大、越全,越脆弱,这似乎就是规则。

藏书也被互联网彻底改变。以前,我要花上十几年才能找到一本大约花费二十五英镑的《邪恶之躯》初版。现在,登录“abebooks.co.uk”,三十秒钟就能匹配二十四种不同品相和价位的初版(最贵的一版,带最罕见的沃式护封,价格从一万五千美金到两万八千美金不等)。当伟大的英国小说家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去世时,我决定向她致敬,买下她最后四部小说的初版(带护封)——奠定其伟大成就的那四部。这花费的时间比如今在比奇书店旧址附近找个停车位还要短。诚然,我可以继续大谈特谈“奇遇”和“发现之机缘”——没错,确实有奇遇——不过旧体系既不省时也不省钱。

出版第一部小说后,我的藏书家气派(或者恋书癖)收敛了一些。也许,潜意识里我下定决心,既然现在有了自己的初版书,就不太需要别人的了。我甚至开始卖书,这事搁以前似乎难以想象。不过,这也没降低我购书的速度:我仍然买书比看书快。话说回来,这再正常不过:身边的书只够你余生的时间阅读,这才是怪异得很。此外,我还是深深迷恋着实体书和实体书店。如今,这两者都压力巨大。我最新一部小说在书店要花十二英镑九十九便士,网购只需半价(还包邮),下载kindle版更是只要四英镑七十九便士。经济学的考量似乎不容置喙。不过幸运的是,经济学还没有完全操控阅读和购书。约翰·厄普代克临终之际,对纸质书的未来持悲观态度:谁哦,在那个不可思议的未来,我已作古的日子里,还会读书?印刷的书页不过是五百年的短暂奇迹……

我更乐观,不管是对阅读还是对书。不读者、坏读者、懒读者将来总是会有的——过去不都一直有吗?阅读是大众的技能,却是小众的艺术。然而,没有什么可以取代不在场的作者和陶醉的在场读者之间精准、精密和精微的交流。我也并不认为电子书将会完全取代实体书——尽管数量上来说已然如此。每一本书在你手中摸着、看着都不同;每一款kindle电子书摸着、看着却完全一样(也许电子书有一天会有“气味”功能键,按一下就可以让你的电子版狄更斯小说突然散发出纸张受潮、书斑和尼古丁的气息)。

未来的书须懂得谋生之道——书店也是一样。未来的书须更值得想往:不是奢侈品,但设计精良,吸引人,让我们想拿在手中,买下,当礼物送出去,保存着,想着再读一次,晚年我们仍能记起就是通过这个版本才与书中内容相遇。我对新技术并没有勒德分子式的偏见,只不过,书看起来包含着知识,而电子阅读器看起来包含着信息。九十年去了,我父亲在学校所得的奖品还在我的书架上。我更愿意这样读哥德史密斯,而不是在线阅读。

英国作家、业余藏书家洛根·皮尔索尔·史密斯曾经说过:“有人认为生活为上,但我青睐阅读。”第一次读到这句话,我觉得甚是机智,不过现在倒觉得是——就像我对其他许多格言的观感一样——浮滑的谬语。生活和阅读本就不可分。区分它们是错谬之举(就像叶芝要在“生活的完美和作品的完美”之间做出选择一样)。阅读一本名作,你不会逃离生活,而是深浸其中。表面上也许是逃离——进入不同的国家、习俗和言语模式——而实质上却是在拓展自己对生活中微妙、悖论、欢乐、痛苦和真谛的理解。阅读和生活并不分离,而是共生。对这样一项关乎想象中发现自我的严肃任务来说,有一个恒久的完美象征:纸质书。

作者介绍

英国当代小说家朱利安·巴恩斯(JulianBarnes,—)撰写过不少文笔平易通畅,语调机智幽默,蕴含人生感悟和思想见地的随笔类散文。无论生活随笔、文学批评,还是艺术评论,都体现了作者博学多闻、亲和风趣、善于自嘲的特点。《我的藏书生涯》(MyLifeasaBibliophile)最早发表于年6月29日的《卫报》。作者回顾了自己从只能在父母指导下挑书的中学生一步步成长为猎书狂人的过程。巴恩斯挑选详实的细节或事例,与读者分享了自己藏书的偏好、趣事、窍门和教训,并对旧书店凋零和电子书兴起表达了自己的态度。《我的藏书生涯》点缀着不少巴恩斯在书山人海中淘到的轶事趣闻,以及他对书与人生经验的精彩概括,比如,收藏图书是一种“自我界定”“书有书斑,就如同老人有老年斑”“阅读是大众的技能,小众的艺术”等。从这篇文章里,可以发现巴恩斯的文学成就与他的书痴身份是无法割离的。叶丽贤载于《世界文学》年第2期,责任编辑:叶丽贤。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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