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界定是一种魔力。后来,我又得以亲近另一种魔力:旧书、二手书、非全新书散发的魔力。我还记得邻居家玻璃书柜里有一列奥登初版诗集:这位先生几十年前就认识奥登,还跟他一起打过板球。这些事着实令我吃惊。我从未见过什么作家,也不认识什么结识作家的人。我可能曾经听过一两位作家录制的电台节目,也在约翰·弗里曼“面对面”访谈节目中见过一两位。不过,我家与文学圈最近的联系仅限于如下事实:父亲曾在诺丁汉大学攻读现代语言,教授是欧内斯特·韦斯利,而他的妻子与劳伦斯私奔了。好吧,再有就是母亲曾在伯明翰车站的月台上见过雷吉诺德·唐纳德·史密斯一次,他是奥利维亚·曼宁的丈夫。然而,眼前这人竟认识本国一位最著名的当世诗人,眼前竟是他所珍藏的这位诗人的作品!这些诗集甚至还保存着奥登笔下那些至今仍回荡世间的词句的初始情貌。我深刻地感受到这种魔力,也想分得一些。于是,从学生时代起,我就不仅使用书,也收藏书,还发现不是所有书店都归史密斯集团所有。
接下来的十年左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末——我成了不知疲倦的猎书人,驾驶着我那辆“莫里斯旅行者”去往英格兰的集镇和座堂城市装书,那些书买来的速度远远超过任何有望达到的阅读速度。那个时代,大多数有相当规模的城镇都至少有一家大型老牌旧书店,通常匿身于座堂或者教堂的阴影之下。我记得,通常可以将车停在这些旧书店外,想停多久都行。无一例外,这些书店全是独立经营——店主有时会挑一些新书搁在入口处——置身其间,我就自在起来。别的不说,气氛可是大不一样。在这里,书籍俨然备受珍视,构成了绵延文化的一部分。至此,我可能更青睐的是二手书而非新书了。在美国,二手书被贬称为“有旧主之书”,但正是这种所有权的延续成全了它们的魅力。一本书将其对世界的诠释施与一个又一个人,以至世世代代;不同的手拿起同一本书,从中汲取有时相同有时不同的智慧。旧书会显露自己的年纪:书有书斑,如同老人有老年斑。旧书闻起来也不错——即便是在散发出烟草味儿或者(偶尔)雪茄味儿的时候。很多旧书兴许还会吐出一些气味刺鼻、无长久价值的东西:旧时出版商的公告、有了年头的书签——书签上尽印些保险公司或者日光牌肥皂的广告。因此,我会驱车去索尔兹伯里、彼得斯菲尔德、艾尔斯伯里、绍斯波特、切尔滕纳姆、吉尔福德,一有机会就溜进货仓、上锁的库房或者储物室。身处满溢着精装气息或者对每件库存价值都不容分说的那些地方,我甚是局促。我偏好的是库存大致有序、可以讨价还价的店铺中那种充满民主味道的喧扰。那些日子,即使在出售新书的店里,也不存在现代中心统一管理体系强制执行的超高速库存周转制度。如今,一本新小说精装版的平均货架期——首先假定它能上架——是四个月。接下来,书会待在架上,直到被人买走或者被不情愿地划入特价行列,要不然就是挪进二手书区,兴许若干年都无人问津。那本你买不起或者不确定是否真想要的书往往在你第二年故地重游时还待在原处。此外,二手书店也能告诉顾客哪些是过气作家。查尔斯·兰布里奇·摩根、休·沃波尔、多恩福德·耶茨、利顿男爵、亨利·伍德夫人——他们的书就成堆码在那儿,静候风尚转向。不过,风尚难得转向。我买书时带有一种现在回想起来近似匮缺的渴求:好吧,藏书的痴狂确实是大家都熟知的症状。买书肯定花掉了我超过一半的收入。我买自己最尊崇作家的初版书:沃、格林、赫胥黎、德雷尔、贝杰曼。我买维多利亚时代诗人(比如丁尼生和布朗宁)的初版书,却从未读过,只是当时看起来着实便宜。我喜欢的书、我认为会喜欢的书、我希望会喜欢的书以及我一时不喜欢却觉得以后兴许会喜欢的书之间,分界线其实很少鲜明可辨。我收藏“帝企鹅丛书”(企鹅出版社—年间出版的艺术插图丛书,供爱好者收藏。——译注)“巴茨福德乡野丛书”(巴茨福德出版社年出版的一套艺术画册,文字结合黑白照片,介绍英伦乡间的建筑、风土、人情。——译注)以及柯林斯出版社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出版的“图说不列颠”系列。我买了拉鲁斯出版社的诗歌小册子和皮革装帧的法国百科全书,漫画书和维多利亚时代的纪念赠书,从康希尔街绵延到河岸街的过时词典和成捆杂志。我买到了沃的《独家新闻》在比利时的第一个法文译本《惊闻》。我甚至编排了一个名为“异作”的类目,用来为收购稀奇古怪的藏品开脱,比如罗伯特·贝登堡男爵的《猎猪》、庞巴迪·比利·威尔斯(英国重量级拳击手)的《体力》、奇罗(爱尔兰占星家,“奇罗”为其绰号——译注)的《奇罗手相指南》以及《伊索尔德教你轻松学会踢踏舞》。这些书都在我的书架上,只是绝少翻阅。我也买那些无论当时还是回想起来都毫无意义的书——比如安东尼·艾登爵士的三卷本回忆录(初版,带护封,之前的主人肯定从未读过)。这其中意义何在?“帝企鹅丛书”“巴茨福德乡野丛书”这种情况因我是“全收主义者”(用行话来说)而愈发糟糕。于是,比如说,仅仅因为欣赏自己看过的萧伯纳那区区几部剧作,我便最终买下了他好几英尺高的作品,甚至包括那些鲜有人知的有关素食主义的小册子。萧伯纳的作品广受欢迎,印量自然很大,我收下这批藏书自然也没花什么钱。那也就意味着,三十年后,当我不再那么热衷萧伯纳的说教和故作机智,决定全数清仓时,我的净收益竟然为负数。偶尔,会有令人激动的发现。在艾尔斯伯里韦瑟黑德父子书店的库房里,我找到了拜伦《唐璜》的头两章,一八一九年出版,未署名。这款蓝布装帧的珍贵初版花了我旧制十二先令六便士(相当于现制六十二个半便士)。我倒是想声称(以前偶尔也这么做)正因我熟稔研究拜伦的专业文献才有此发现。不过这样一来,就是对封二上面书商保留完整的铅笔笔记(“一八一九年七月第一章和第二章在伦敦出版,四开本,很薄,既没有作者署名,也没有出版商署名”)视而不见了。十二先令六便士的价格也不大可能是一时疏忽,更像是表明这本书待在书架上多年了。拜伦和一八一九年版《唐璜》不过,我也经常酿成大错。例如,我为何要从索尔兹伯里的比奇书店买下《本特里杂志》的《雾都孤儿》月连载版?说值得,是因为品相完美,有精美的整页插图、封面和广告。说不值得,是因为其中一期(不是第一期就是最后一期)遗失了——要不然我也买不起。说乐观,是因为我确信能在藏书生涯的某个时刻寻觅到那一期。不用说,我的心愿未偿,而多年来一瞅见书架,这桩蠢事就会让我心有惴惴。后来,有那么几次,我意识到书和藏书的世界并不完全如我所想。尽管熟知书籍作伪的著名案例,我始终认为收藏家皆诚实、坦率之辈(过去我也这么看待园丁)。有这么一天,我来到白金汉郡韦登区百合花书店,一家“仅接受预约”的书店;那其实是一座有三十五间维多利亚式房间的豪宅,里面塞满书,参观一遍几乎要花掉一整天时间。在初版区,我发现一本追寻多年的书:伊夫林·沃的《邪恶之躯》。没有护封(这很正常,沃的早期买家多会扔掉护封),却品相全新。价格嘛,低得惊人!然后我读到一张铅笔备注的小条,解释了价格为何如此之低。这张小条是里顿·斯特拉奇最后一位情人、布鲁斯伯里文化圈出版商罗格·森荷斯亲笔书写,附有他的签名。全文如下——我记得——“有人曾把这本二印版放在我的书架上,换走了我自己的初版。”我深深震惊了。显然,这不是一时起意。罪犯来到森荷斯家的时候,他肯定随身藏着这本二印版——我假定是他而非她——然后趁没人时成功调包。会是谁呢?换成我的话,也会经不住诱惑这么干?(是的,我随后就被——诱惑了,没错。)指不定哪天,也会有人这么对我和我的藏品?(据我看来应该不会。)《邪恶之躯》最近,我听到了这个故事的另一个版本,视角不同。一位读者给一位颇负盛名的在世作家寄去一本他的早年小说(首印不超过一千册),请求签名,并随信附上了返程邮资。过了一阵子,包裹抵达,装着那本小说,作者也签上了名——只不过他留下了珍贵的初版,寄回了一本二印版。那时,猎书就得不远千里、日积月累和屡屡受挫;副作用是当你找不到心仪那本的时候,很可能会漫无目的地采购一堆回来,以证明此行不虚。如今,这种购书方式已不可能,或者说没有意义。所有古旧、散漫、景致宜人的书店都没了。罗伊·哈雷·刘易斯在《给觅书者的二手及古旧书店指南》(年第2版)中谈到索尔兹伯里的比奇书店时这样说道:“很多书店的场址实在价格不菲,所以店主大可以将铺面卖掉,在家工作,这样倒能小赚一笔……尽管威尔特郡的房地产价格无法跟(比如说)伦敦相比,商业街拐角的绝佳位置对任何书店来说也是一笔巨大的开销。”比奇书店一九九九年关闭;韦瑟黑德父子书店(自家印制纸袋)一九九八年关闭;百合花书店——店里到处散落着展品,比如约翰·库伯·波厄斯的蜡模遗容和一面奇特的钟(其主人曾为雪莱溺亡的沉船安装过蒸汽机)——也不复存在。越大、越全,越脆弱,这似乎就是规则。藏书也被互联网彻底改变。以前,我要花上十几年才能找到一本大约花费二十五英镑的《邪恶之躯》初版。现在,登录“abebooks.co.uk”,三十秒钟就能匹配二十四种不同品相和价位的初版(最贵的一版,带最罕见的沃式护封,价格从一万五千美金到两万八千美金不等)。当伟大的英国小说家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去世时,我决定向她致敬,买下她最后四部小说的初版(带护封)——奠定其伟大成就的那四部。这花费的时间比如今在比奇书店旧址附近找个停车位还要短。诚然,我可以继续大谈特谈“奇遇”和“发现之机缘”——没错,确实有奇遇——不过旧体系既不省时也不省钱。
出版第一部小说后,我的藏书家气派(或者恋书癖)收敛了一些。也许,潜意识里我下定决心,既然现在有了自己的初版书,就不太需要别人的了。我甚至开始卖书,这事搁以前似乎难以想象。不过,这也没降低我购书的速度:我仍然买书比看书快。话说回来,这再正常不过:身边的书只够你余生的时间阅读,这才是怪异得很。此外,我还是深深迷恋着实体书和实体书店。如今,这两者都压力巨大。我最新一部小说在书店要花十二英镑九十九便士,网购只需半价(还包邮),下载kindle版更是只要四英镑七十九便士。经济学的考量似乎不容置喙。不过幸运的是,经济学还没有完全操控阅读和购书。约翰·厄普代克临终之际,对纸质书的未来持悲观态度:谁哦,在那个不可思议的未来,我已作古的日子里,还会读书?印刷的书页不过是五百年的短暂奇迹……我更乐观,不管是对阅读还是对书。不读者、坏读者、懒读者将来总是会有的——过去不都一直有吗?阅读是大众的技能,却是小众的艺术。然而,没有什么可以取代不在场的作者和陶醉的在场读者之间精准、精密和精微的交流。我也并不认为电子书将会完全取代实体书——尽管数量上来说已然如此。每一本书在你手中摸着、看着都不同;每一款kindle电子书摸着、看着却完全一样(也许电子书有一天会有“气味”功能键,按一下就可以让你的电子版狄更斯小说突然散发出纸张受潮、书斑和尼古丁的气息)。
未来的书须懂得谋生之道——书店也是一样。未来的书须更值得想往:不是奢侈品,但设计精良,吸引人,让我们想拿在手中,买下,当礼物送出去,保存着,想着再读一次,晚年我们仍能记起就是通过这个版本才与书中内容相遇。我对新技术并没有勒德分子式的偏见,只不过,书看起来包含着知识,而电子阅读器看起来包含着信息。九十年去了,我父亲在学校所得的奖品还在我的书架上。我更愿意这样读哥德史密斯,而不是在线阅读。英国作家、业余藏书家洛根·皮尔索尔·史密斯曾经说过:“有人认为生活为上,但我青睐阅读。”第一次读到这句话,我觉得甚是机智,不过现在倒觉得是——就像我对其他许多格言的观感一样——浮滑的谬语。生活和阅读本就不可分。区分它们是错谬之举(就像叶芝要在“生活的完美和作品的完美”之间做出选择一样)。阅读一本名作,你不会逃离生活,而是深浸其中。表面上也许是逃离——进入不同的国家、习俗和言语模式——而实质上却是在拓展自己对生活中微妙、悖论、欢乐、痛苦和真谛的理解。阅读和生活并不分离,而是共生。对这样一项关乎想象中发现自我的严肃任务来说,有一个恒久的完美象征:纸质书。
作者介绍
英国当代小说家朱利安·巴恩斯(JulianBarnes,—)撰写过不少文笔平易通畅,语调机智幽默,蕴含人生感悟和思想见地的随笔类散文。无论生活随笔、文学批评,还是艺术评论,都体现了作者博学多闻、亲和风趣、善于自嘲的特点。《我的藏书生涯》(MyLifeasaBibliophile)最早发表于年6月29日的《卫报》。作者回顾了自己从只能在父母指导下挑书的中学生一步步成长为猎书狂人的过程。巴恩斯挑选详实的细节或事例,与读者分享了自己藏书的偏好、趣事、窍门和教训,并对旧书店凋零和电子书兴起表达了自己的态度。《我的藏书生涯》点缀着不少巴恩斯在书山人海中淘到的轶事趣闻,以及他对书与人生经验的精彩概括,比如,收藏图书是一种“自我界定”“书有书斑,就如同老人有老年斑”“阅读是大众的技能,小众的艺术”等。从这篇文章里,可以发现巴恩斯的文学成就与他的书痴身份是无法割离的。叶丽贤载于《世界文学》年第2期,责任编辑:叶丽贤。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