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的交情,因2万元钱一年连打两场官司
衢州12月23日讯 一方说钱已给对方,另一方说没拿到过钱……28年的交情,因2万元钱闹到一年里接连打了两场官司的地步,此事发生在龙游。
龙南山区的徐雪是龙游人寿保险公司业务代理人,12月11日,她告诉,2004年5月,同乡吴红(化名)通过她投保了一年期2万元分红险,2005年6月23日,按对方要求,她从吴红处拿来相关证件代办退保。“我还帮她在县工行拿出20392.88元钱,交她手上时旁边有人还说这么多钞票,是哪里来的。”
“真没想到,28年的老朋友都会不认账!”徐雪说,出乎意料是,事隔一年多后,2007年9月,吴红以没拿到钱为由找保险公司,公司协商未果,这年年底,吴红把公司和自己告上法庭。徐雪气愤地说:“如果没给她,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才来要?”
“钱我没有拿到过,这里的人都可以作证。”在乡镇做生意的吴红说,去年9月起,她找徐雪退保多次,徐雪总说钱不会少,还有利息,她说:“我后头才发现钱已经被她领走,向保险公司要又拿不回来,才把他们告了。”
退保、代领现金,显然少不了委托书、身份证。吴红说两人关系实在太好,身份证何时被拿去、何时还回都记不清了。徐雪也说换了其他客户,肯定要写份委托书的,就是因为太熟悉了,“她给我保单、身份证,我就帮她退保了,给她钱也没叫她写收条……真后悔啊!”
龙游县法院审理认为:吴红通过徐雪到保险公司投保并支付保险费2万元,吴红与保险公司之间建立了保险合同关系。2005年6月,徐雪到公司退取保险金的事实清楚,但是徐雪到底有没有把钱交给吴红缺乏证据证实。法院认为徐雪未将保险金退还吴红,责任应由龙游人保公司承担。2008年8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退还吴红保险金20392.80元。龙游人保公司不服,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10月,市中院作出判决:龙游人寿保险公司退还吴红保险金20392.68元。
已支付吴红这笔钱的龙游人寿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追索徐雪赔公司钱是自己的权利。公司认为徐雪和公司签订的是代理业务合同,代领现金甚至可算侵占公司财产。
“以前都是这样办的!”闻此,徐雪很是气恼:“钱的确是我代领的,但已经给了吴红,公司为什么不向她要?”徐家亲戚也认为,保险公司自身管理有漏洞,才出现这样的事,怎么可以把责任推给别人?王继红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退还吴红保险金20392.80元。龙游人保公司不服,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10月,市中院作出判决:龙游人寿保险公司退还吴红保险金20392.68元。
已支付吴红这笔钱的龙游人寿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追索徐雪赔公司钱是自己的权利。公司认为徐雪和公司签订的是代理业务合同,代领现金甚至可算侵占公司财产。
“以前都是这样办的!”闻此,徐雪很是气恼:“钱的确是我代领的,但已经给了吴红,公司为什么不向她要?”徐家亲戚也认为,保险公司自身管理有漏洞,才出现这样的事,怎么可以把责任推给别人?( 王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