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英子和邱华万的离婚案,被韩之通横插一脚。
眼看到手的肥手吃不成,罗英子气得把韩之通“问候”了好几遍。
没想到,公司的破事还没消停,罗英子就接到梅大梁的兰兰被打了。
周夫人收拾兰兰兰兰把周老板带到家里吃饭,罗英子知道之后,特别生气地训斥了兰兰。
罗英子从小被父母教育要做个品德兼优的人,即便别人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依然要保持教养,不可失礼。
但自从刘铭跑路之后,罗英子就决定不再做这样的人。看到兰兰自作主张,罗英子很不客气地说她没边界感。
罗英子把话说得这么重,有两大用意:
一是为了让兰兰明白,她做的事有多离谱。
二是让兰兰知道,她不想和周老板走得太近。
罗英子是真心把兰兰当成妹妹,才不想看她走错路。
虽然周老板在私人贷这件事上,帮了罗英子不少忙,可是,周老板何尝不是在卖人情,企图日后借助罗英子律师的身份,为他办事。
再说,周老板一个外地人,在这个地方从事放贷生意还拥有一定的江湖地位,说明这个人要么手段狠,要么背景硬。
无论哪一点,都是罗英子和兰兰惹不起的人。
兰兰如果听得懂罗英子的话,就该收一收那颗蠢蠢欲动的心,老实当保姆,用心学法律。
可是,兰兰不接受罗英子的建议,瞒着她继续和周老板交往,还要给他生孩子,当大哥背后的女人。
兰兰还没怀上孩子,周夫人就带人去学校,将她揍得脸青鼻子肿。
更讽刺的是,兰兰哭着让罗英子帮她挽回感情时,周老板正在和别人谈笑风生,像没事发生一样。
兰兰太天真了。
周老板不简单,能给他当老婆的人,也一定不是池中之物。
兰兰除了年轻,什么都给不了周老板,又怎么让他离婚再娶,对她死心塌地。
兰兰想通过婚姻改变命运,从此单车换摩托,可在江湖行走的周老板,何尝看不出她内心的那点小九九。
放任老婆找兰兰算账,说白了,周老板对这段感情,厌烦了。
可是,他又不能亲自说出口。
周老板有家室还和兰兰在一起,这件事对他来说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兰兰是罗英子的保姆。
自从刘铭和温莉跑路之后,罗英子恨透、也看不起所有对感情不忠的人。
偏偏周老板又很崇拜罗英子,在她面前表现大方,就是为了图个好印象。
周老板不能因为兰兰,被罗英子看扁。
所以,只能由老婆出手,甩掉兰兰。
周老板想用50万结束这段关系,名声尽毁的兰兰还不见好就收。
开口就向周老板索要万,天真到这种程度的她,彻底激怒了周老板,最后人财两空。
偷鸡不成蚀把米,兰兰想在这座城市生存下去,可惜以狼狈收场,这样的结局怨不了人。
韩之通恶意竞争罗英子和邱华刚拿到律师证,就接到商界大佬魏同仁的离婚案。
魏同仁手握10个亿,做事不敢马虎,一直想找资深的律师,让他赢到底。
罗英子和邱华找了一圈,发现能帮她们“助威”的人,只有韩之通。
罗英子和邱华打算用5万让韩之通露个脸。
没想到,韩之通查了魏同仁的身家后,故意支出罗英子和邱华,试图独吞这桩离婚案。
可惜,双方因代理费问题,谈崩了。
魏同仁以万律师费和罗英子、邱华达成协议。
就在她们准备签约时,韩之通抢先一步成为魏太太的代理律师,收费仅30万。
韩之通太损,连律所的合伙人都看不下去,创始人方丽虹出面劝他放弃合作。
没想到,韩之通以理力争,宁愿不挣钱也不放手。
韩之通这样做,就是为了膈应罗英子和邱华。
说白了,就是见不得她俩好。
韩之通在开合伙人会议的时候,很反对让实习律师转正。
在他看来,徒弟们都是白眼狼,只要让他们拿到律师证,要么跳槽,要么在工作上使唤不断。
韩之通想要的效果,是工作让徒弟们做,功劳由他独享。
因此,韩之通不愿意让罗英子和邱华转正。
可去年他的部门已经没人转正,今年还这样的话,意味着韩之通会失去民心。
所以,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韩之通才挤出一个名额,让给了邱华。
罗英子不想和邱华为了名额撕破脸,利用王大福的案子,“逼”韩之通为她再“拿”一个名额。
如今,两人刚转正就接到这么大的案子,这个记录别说是韩之通,就连方丽虹都没破过。
徒弟比师傅强,如果让她俩得逞,韩之通颜面何在?其他实习律师该如何服从他?
韩之通是个利己主义者,凡事都只想自己的利益。
邱华是他从小律所挖过来的,伯乐之恩,邱华一直记在心上,哪怕频频遭到骚扰,她宁愿被人误解,也不想揭穿韩之通的真面目。
韩之通不仅不反省,还越来越过分,逼着邱华和他进酒店深入交流。
韩之通品德不过关,即便能力再好,迟早也会成为律所的祸害,影响大家的前途。
看到韩之通如此对待后起之秀,方丽虹也在想着应对之策。
要么将他扫地出门,要么抓住把柄让他老实一点,从此不再作妖。
有人说:“人一旦堕落,哪怕是短暂的几年,上帝就会以最快的速度,收走你的天赋和力量。”
兰兰仗着年轻漂亮,主动献身纠缠周老板。
韩之通见利忘义,见不得别人过得好,利用职权打压有才华之人。
为了一时的风光,丢掉了底线和良知。
这样的人,真是可恨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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