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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宦官为皇室宫廷服杂役是古代社会早就有的。宋朝分内侍省、入内内侍省两个机构总领宦官,所以宦官也称内侍、内臣或中使等。
宦官,作为皇帝的亲近侍从,他们很容易取得专制君主的信任,对皇帝施加某些影响,甚至左右君主的意志,挑起朝廷内部的*治斗争;若再掌握兵权,危害则更大。
一、宋朝宦官的职务
宋代特别是北宋时期,宦官除供内廷役使外,还广泛参与了京城及外地的各项*务。他们担任职务的情况可分临时差和常规差遣两类。
宦官作为皇帝的特派使臣承担的临时性职务主要有:
一是参预某些诏狱案件的审理。
宋代官员犯法由御史台或大理寺、开封府审讯。宋真宗以后,常由皇帝下诏特派官员审理,宦官即常参预协同办理。
二是监督各类工程建设。
每当修治*河、汴河等较大河流,经营屯田、营田等工程时,常派内臣数人或一二人前往监办。
另外诸如抚恤慰问灾伤地区、拣选士兵、召募禁*、为大臣护丧等事也常派宦官参加。以上临时差主要行于北宋,且每次所差内臣只许专司其职,不许干预州郡事。凡“内臣将命于外,干预州县公事,及所在官吏不即以闻,并寅于罪”。内臣出使,“妄奏他事者,当伏*令,祖宗旧制也”。
宦官可以担任的常规差遣主要分为兵官和各类监当官两种。
北宋时,宦官出任武职者较多,既有皇帝特派者,亦有吏部注授者,皇帝常委派宦官为走马承受或干当使臣,往沿边诸路,亲临战场或驻*前线。
他们必须定期向皇帝汇报*情或传达朝廷的恩赐赏命等,一般不得参预*中机谋。但有时皇帝也特旨准其“察守将不法”或“*中之*得与讲画”。这些宦官有监*的某些特点,但他们没有自己的部属,所以与唐代监*自己组织牙队参预正规*作战大为不同。
宦官由部差注的武职主要是沿边或内地武官。
这从《宋史·宦者传》中可以反映出来。其中差注最多的职务是都监、监押、巡检使、钤辖等中下级武官,而且每路人数均有限制。
仁宗嘉祐以前,“每路兵官,内臣或至三四员”。嘉祐二年()时规定,“内臣为钤辖、都监者,逐路止置一员”,后“遂为定制”。据统计,在《宋史》人传的43名宦者中,曾任钤辖者14人,都监者16人,巡检者9人。
这些内臣是从宫中转出后,由吏部或枢密院以普通武臣的身份派遣出去的,他们基本上脱离了与皇帝的亲近关系。因此,宋人不认为他们是宦官掌兵。北宋末年,徽宗昏庸,蔡京为相专权,为了通过宦官稳固自己的地位,蔡京“专泰中贵以固宠”,放松了对宦官的限制,宦官的数量大增,权势也空前膨胀。
在蔡京的怂恿下,宋徽宗同意宦官童贯到西北监*,童贯逐步夺取陕西兵权,最后升为最高**长官知枢密院。童贯领兵20年,挑起对辽战争,金*南下,又率先弃*南逃。宋*在金*的进攻面前无力抵抗,北宋遂亡。这成为后世持宋代宦官祸国观点者的论据之一。不过,北宋的灭亡实难归罪于童贯一人。
南宋初年,宦官承袭北宋末年之旧习,苗傅、刘正彦以“奸臣误国、内侍弄权”,“进退大臣,尽出阉宦,赏罚士卒,多自私门”为借口,发动兵变,“内侍遇害至多”。
兵变平息后,南宋对宦官的任用限制严格起来,不仅不许宦官与兵官及大臣交往,而且归吏部注授常程差遣的宦官也不得充任州郡兵官。
宋代宦宜担任的另一类常程差是一些监当官。
如内藏库、杂买务、杂卖务、香药榷易院等,往往是武臣中诸司使副以上官,与内侍和三班使臣共同主管。其他如商人入中的折中仓、支给*粮的百万仓及各种在京库务监当官等,也参用内臣主之。
真宗景德二年(),由于京师库务“其数逾百三十,出纳或致因循,三司簿领繁多,不能案视”,遂置都大提举诸司库务一职,“掌举察京城储蓄受给、监官能否,及覆验所受三司计度移用之事”。
这一职务即常由宦官领之。
此外,在沿海城市所设的市舶司,也是由京朝官、三班使臣和内侍共掌之、与辽朝进行贸易的榷场,则由“常参官与内侍同掌香药犀象及茶与互市”,“汴河至泗州催纲官三人,以三班或内侍充,皆分地而领之”。有时,内侍还被任命为发运都监,以督漕运。南宋时,这类差遣也大为减少。
此外,宋代宦官常任之职还有勾当皇城司等。
“皇城使在内中最为繁剧,祖宗任为耳目之司,勾当官四员,多差亲信有心力人”。其职责不但掌出入皇城的“管钥木契”、亲从官与亲事官名籍、拱卫皇城、内外祭祀诸杂务,而且还派遣亲事卒侦察臣民动静,向皇帝汇报,使皇帝“知*事之机密,与夫大奸恶之隐匿者”,可算是皇帝的私人侦探。
《两朝国史志》规定:皇城司设勾当官三人,以诸司使副、内侍都知、押班充。据张邦炜先生统计,在《宋史·宦者传》中有传的北宋宦官共43人,其中曾掌、领、勾当、干当、管干皇城司者,多达11人。
皇城司勾当官可以带兵卒伺察京师,所以朱熹称:“本朝只此一项令宦者掌兵,而以武臣参之。因笑曰:此项又似制殿前都指挥使之兵也。”即兼有监*性质。
二、为何没能出现宦官专权?
宦官在宋代可以担任上述诸多差遺,那么宋代为什么没有出现所谓“祸”呢?《宋史·宦者传》序文称其原因是:
祖宗之法严,宰相之权重,貂珰(即宦官)有怀奸惹,旋踵屏除、君臣相与防微杜渐之虑深矣。
宋初,最高统治者深鉴汉、唐宦官祸国之弊,如太祖令人击碎宦官所献奇石,“不受内臣所媚”。
太宗针对宰相欲以宣徽使授宦官王继恩的建议,曾明确表示,“朕读前代书史,不欲令宦官预*事”。真宗也曾对大臣说,“前代内臣恃恩恣横,蠹*害物,朕常深以为戒”。他们不但在口头上如是说,实际上也确实采取了不少抑制宦官的措施。这些措施经过以后不断修正补充,在任用方面主要有:
其一,定员限额,控制宦官人数。
宋太祖立国之初,深鉴宦官祸国之弊,所用宦官不过50人,并严禁士庶私自收养童男为宦者。宋真宗朝,宦官遇郊祀大礼,始有任子恩例,宦官人数渐多。
仁宗皇祐五年(),制定限额,以人为限。哲宗元祐二年(),又以人为定员。北宋末年,徽宗昏庸,权相专权,蔡京等人多交结宦官以图晋身,宦官人数大增,“动以千数”。
南宋初年,宦官在苗刘之变中大遭杀戮,人数骤减。绍兴年间,定内侍省寄班祗候为15人,入内内侍省听唤使臣为60人。孝宗乾道三年(),又定宦官以人为额,其中有40多人是专为太上皇(宋高宗)服务的。
其二,制定宦者官阶,“官高者补外”,抑制其权势。
唐代,宦官势力大,所得官阶高,“贵珰之阶官至金紫光禄大夫、正议大夫者多有之”。宋初,“永鉴其祸”,遂设立宦官自己的阶官体系,使之不同于文武官阶,宦者阶官自帖祗候内品至东头供奉官共十一阶。
一般宦官升至东头供奉官为止。太宗朝以后,陆续在供奉官之上设立了皇城使至延福宫使六阶,以安置功绩卓异者,非特旨不授。
宦官的官资升到一定阶位,须转归吏部,注授宫外差遣。不用资深年长的宦官在内廷供职是宋初防止宦官专权的重要手段之一。
司马光称,内侍“转至内殿崇班,则出为外官,此乃祖宗深思远虑、防微杜渐,高出前古、治谋万世”之良法。
自宋仁宗朝开始、这一成法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出现了宦官应转归吏部而继续留用并升迁官资的现象,所迁官资等转归吏部后可转为正官,这在当时被称为“寄理官资”或“暗理官资”。北宋末年,宦官所寄理的官资越来越高,“至于宣*、宣庆诸使,遥郡防、团、观察,其高者为延福宫、景福殿承宣使”。
而且寄理官资原不享受所寄官资的待遇,北宋末年却可以享受。南宋时,对宫中宦官的官阶限制再度加严。宋高宗曾说:“内诸司转官出职,祖宗皆有格法,朕遵守之甚严,但付有司,依法施行。”
宋孝宗在位期间,也以“严内侍寄资法”被称许。一旦最高统治者出于私爱,违背这一成法,也往往受到大臣论劾。
如淳熙四年(),“内侍李裕文合转归吏部”,宋孝宗任他为在京宫观官,赵雄奏称:“从来内侍寄资官罢内侍差遣,须转归吏部。”孝宗遂从其请。
吏部侍郎李椿也反复告诫孝宗,“宦官之盛衰,系有国之兴亡”,宦官盛则国必衰,希望孝宗遵循宦官“官高者补外”的“祖宗之制”。
其三,不令宦者干预朝*。
唐代的内枢密使、翰林院使与明代的掌印太监、秉笔太监是宦者参预机*的重要途径。宋代自太祖朝,便止令宦官“掌官掖中事,未尝令预*事”。
这是被宋人称颂的“祖宗良法”之一,南宋时行而不改。不令宦官“预*事”包括不许拟诏、不许议*、不许荐举或干预人事任命、不许与执*大臣交接、更不许过问皇位的继承等等。
如果宦官不守本分,敢于预*,往往受到严厉惩办。如太宗病危期间,曾对太宗即皇位有功而备受宠遇的宦官王继恩,串通大臣,企图拥立已被废为庶人的太宗长子赵元佐为皇帝,事情败露后,王继恩等被流放。
高宗建炎二年()正月,内侍邵成章上疏斥责宰相*潜善和知枢密院事汪伯彦“必误国”。尽管他出于忠心,所言不诬,仍因“不守本职,辄言大臣”而被除名勒停,送南雄州编管。
同年七月,宦官王嗣昌也因“好大言,议国*”而被赶出内廷,送吏部与外任差遣。
其四,“不以内侍典兵权”。
唐代后期,宦官权势之所以强大,以至于废立并杀害皇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良官掌握了部分*事权力。当时,宦官不但总领左右神策*,而且还组建牙队,亲自到前线督*参战。
北宋时期,由于最高统治者对文臣武将皆有防范,所以宦官仍参预一些*事活动。如太祖时,李神祐、窦神宝等带兵打仗。太宗时,王继恩、卫绍钦等率*协同镇压王小波、李顺起义。
神宗时,西北用兵,宦官李宪由经制熙河路边防财利,支援战争,进而主管秦凤与熙河路*事,带兵与西夏作战。徽宗朝,童贯由监*,进而掌握最高**大权,成为宋代宦官弄权最典型的代表之一。
需要说明的是,北宋时宦官带兵参战并非定制,而是各个时期的权宜措施,在京的三衙禁*是严禁宦官染指的,北宋的灭亡并非纯粹因为宦官掌兵权所致,而是当时整个*治*事制度腐败的结果。
尽管如此,南宋高宗即位的第二天即下诏:“朕将规复旧章,不以手笔废朝典,不以内侍典兵权。”不但不再允许宦官“典兵权”,还禁止宦官与带兵大将互相交往。
“今后,两省使臣,不许与统制官、将官等私接见、往来同出入。如违,追官勒停,编管远恶州郡。”由于新*权尚在飘泊流浪途中,这些诏令尚未得到认真贯彻,有些官承袭北宋末年旧习,专横跋扈。建炎三年三月,苗傅、刘正彦以此为借口发动了“明受兵变”,强迫高宗退位,拥立三岁的皇子为皇帝,改元明受。兵变很快被平息了。
孝宗乾道三年(),有人揭发镇江*帅戚方与内侍李瑶、李宗回交结。结果,戚方被罢除*职,李瑶决杖配隶循州,李宗回等并受降罚。
淳熙八年(),孝宗任命受宋高宗宠信的宦官陈源为添差浙西总管,虽系添差,也立即遭到大臣反对。赵汝愚以“内侍不可干预*事”相谏,孝宗被迫收回成命,并颁布诏令:“应内侍见带兵官者,可降指挥,与在内宫观。永为定制。”
此后,宦官转授外职,不再担任州郡武职,而多以富观闲职授之,宋人赞曰:“此系国家安危治乱之大者。”
总之,宋代对宦宜的任用限制较严,他们虽然时常领命出使,在北宋时还参预了较多的经济、*事、司法等活动,但不得参预*国大*,尤其不得参预皇室纷争及皇位继立等重大事情。
不然,即遵严防处罚,如前举王继恩即是明证。另如宦官任守忠,在英宗在位期间,挑拨英宗和曹太后之间的关系,导致后宫关系紧张,受到司马光等人的弹劾,遂被贬为散官、安置蕲州。元祐年间,宋哲宗年幼,高太后垂帘听*,宦官陈衍“傲狠不恭,威行宫省,遇事专肆,多不奏闻”,并交通宰臣,“干预大*”。
哲宗亲*后,很快便将陈衍“追毁出身已来文字,除名勒停,送白州编管”,后又配隶崖州,并赐死。
防范严密,处罚从重,加上宋代皇帝一般立长不立幼,即位年龄普遍较大,不易受宦官左右,所以,宋代虽一度出现了童贯、梁师成等掌权祸国的宦官,但即便在北宋末年,童贯也远远没有形成凌驾于宰相之上的权势。相对于唐代宦官废立皇帝、生杀大臣而言,宋代可以说没有“阉祸”。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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